招标采购中心职能职责
招标采购中心职能职责
招标采购中心是学校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各类采购活动,负责推动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的部门。其职能职责主要包括:
一、拟订学校招标采购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督促执行;
二、汇总审核预算项目中的政府采购预算,组织审查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统筹安排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进度;
三、负责采购意向、单一来源采购论证、采购公告、结果公告、合同公告、履约验收和促进中小企业采购执行情况等信息的公开;
四、负责组织确认采购文件和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履约验收;
五、负责组织采购方式变更、进口产品采购涉及的报批工作;
六、负责采购代理机构的选择、委托、协调和日常管理;组织采购活动;
七、组织委派采购人代表、现场监督人员和自行选定评审专家;
八、组织处理采购相关的询问、质疑、投诉等事宜,配合监督部门完成监督检查等工作;
九、负责政府采购业务系统的账号密码、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等的办理、保管和使用管理,负责系统操作,完成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
十、负责采购项目等相关档案(含电子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档案室归档;
十一、完成单位领导或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宜。
2024年9月